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1)以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2021年12月21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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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12月21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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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