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号),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工作。2021年9月14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10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上市公司已合法直接持有濮阳豫能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的承诺具体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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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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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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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各承诺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公司将持续督促各承诺方严格按照承诺履行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