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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 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知足 歌词

   日期:2023-06-24     浏览:26    评论:0    
核心提示: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经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2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经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2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嘉实财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 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二、 本次增加嘉实财富为代销机构的基金列表

三、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参与基金

上述在嘉实财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2、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1年12月29日起。

3、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嘉实财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嘉实财富交易系统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元。

(3)嘉实财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嘉实财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嘉实财富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嘉实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参与基金

展开全文

上述嘉实财富代销的基金均参加本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2、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自2021年12月29日起。

3、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嘉实财富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条1款所述基金可享受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嘉实财富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也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公司新增的基金产品是否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与嘉实财富协商后另行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嘉实财富所有,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嘉实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

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经本公司与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2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爱建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 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19层02/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服电话:400-803-2733

网址:www.ajcf.com.cn

二、 本次增加爱建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基金列表

三、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参与基金

上述在爱建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2、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1年12月29日起。

3、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爱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爱建基金交易系统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元。

(3)爱建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爱建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爱建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爱建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参与基金

上述爱建基金代销的基金均参加本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2、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自2021年12月29日起。

3、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爱建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条1款所述基金可享受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爱建基金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也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公司新增的基金产品是否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与爱建基金协商后另行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爱建基金,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爱建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3-2733

网址:www.ajcf.com.cn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浦银安盛盛勤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第四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3个月。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本基金2021年度第四次开放期定为2021年12月29日,共计1个工作日。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具体办理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投资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元或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3.1.2 直销机构(柜台方式)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3.1.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M为申购金额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7日以上(含7日)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例如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每周公告一次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本基金自变更为“浦银安盛盛勤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7.2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7.3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7.4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7.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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