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复函转发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意见的复函》(苏国资考[2021]10号),明确:原则同意昆山市财政局(国资办)关于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