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 于2021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2021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公司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所持63,999,700股股份被竞拍成功。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上述竞拍成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因执行案件需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8日10时至2021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王柏兴先生持有的公司63,999,700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本次司法拍卖已经全部成交。上述竞买人已交清拍卖价款,经查询,上述股份已过户完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伟峰先生、堆龙德庆中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德庆”)、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42,043,037股,占公司总股本27.7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述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8,043,337股,占公司总股本20.4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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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过户后,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527,6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0%;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78,043,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4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