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养老保险机构需终止经营或剥离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管业务
原创2021-12-24 18:21·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为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更好服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12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清理压降养老保险机构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终止或剥离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压降清理现有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机构开展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转型与产品创新。
强化机构监管,对于规范发展的养老保险机构,将对其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及分支机构准入等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偏离养老主业、业务压降清理不到位、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制度的养老保险机构,将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通知》指出,养老保险机构原则上不得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和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等。现有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原则上应于2022年底前依法合规完成终止经营或剥离相关业务等整改工作。
养老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平稳有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持续压降清理现有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2022年6月30日前,适时停止相关产品新增客户,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存量业务清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机构开展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转型与产品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