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保荐业务》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汇隆新材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21日,项目保荐代表人钱红飞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培训方式及对象
培训采用现场宣讲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包括汇隆新材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得到了汇隆新材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通过培训,汇隆新材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的有关政策法规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保荐代表人:
周旭东 钱红飞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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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周旭东 钱红飞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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