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46,208,651股,公司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持有本公司385,351,485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63%。
● 福达集团办理了78,600,000股股份质押期延长手续。本次股权质押期延长业务办理完成后,福达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0,09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6.73%,占公司总股本的27.87%。控股股东福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质押情形。
注:本公告的占比数均以2021年12月22日的公司总股本数、控股股东持股数为基数。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福达集团关于办理了部分股权质押期延长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相关情况
2019年6月13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8,600,000股股份质押给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以下简称“桂林银行”),质押期限至2021年12月17日止。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二、本次股权质押期延长的具体情况
福达集团近日办理了上述股权质押期延长手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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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2、上述质押是对2019年6月13日办理股票质押期限的延长,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三、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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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事项
本次质押期延长主要为福达集团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福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与经营收入等。本次质押期延长后,福达集团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制权,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