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5:00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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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9)。经公司事后核查,依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原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应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三、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