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