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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赵丽宏简介

   日期:2023-06-21     浏览:30    评论:0    
核心提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港股通50ETF”,场内简称“港股通ETF”,交易代码:159711)将于2021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12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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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新的销售币种,具体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万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数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申购和赎回的对价及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后续可调整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上市交易后,还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事宜。

(2)本基金将自2021年12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此外,本基金作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等。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本基金主要跟踪中证港股通50指数,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为香港交易所证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与境内普通ETF存在一定差异。通常情况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在交收完成后可以卖出或赎回。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基金账户只能参与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使用A股账户。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本基金可投资于香港市场以港币计价的金融工具,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1年12月23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各基金业务办理状态遵循其具体规定。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宝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华宝证券网站:www.cnhbstock.com;

(二)开源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开源证券网站:www.kysec.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10499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赵丽宏简介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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