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木集团”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权、股票收购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5)、《关于〈股权、股票收购协议〉转让股权过户及大宗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8),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取得公司控制权,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木集团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所处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权、股票收购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5)、《关于〈股权、股票收购协议〉转让股权过户及大宗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8),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取得公司控制权,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目前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展开全文2021年12月21日,按照收购协议约定,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3.41%股份(15,874,200股)以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收购方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除上述大宗交易外,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此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