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30天滚动短债债券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451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4518,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的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12月20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1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2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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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本基金名称为华夏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但是由于周末、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每份基金份额的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长于或短于30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办理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67)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办理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5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382)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展开全文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浙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7;
浙商银行网站:www.czbank.com;
(二)山西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3;
山西证券网站:www.i618.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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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2021年12月27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1年12月27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将暂停接受投资者自2021年12月24日15:00后至2021年12月26日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请。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首旅酒店,代码:600258)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首旅酒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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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2月20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30天滚动短债债券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451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4518,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1年12月23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1年12月24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发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本基金名称为华夏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但是由于周末、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每份基金份额的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长于或短于30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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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12月27日为香港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1年12月27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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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12月27日为香港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本基金将暂停接受投资者自2021年12月24日15:00后至2021年12月26日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请。
2.2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