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19年1月7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兵工财务公司根据投资安排,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175,21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1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兵工财务公司发来的《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过去12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上述股份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兵工财务公司认购股份自该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兵工财务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