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建盈富”)通知,华建盈富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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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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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7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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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建盈富就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作出承诺:“在本次重组之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至本次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