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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晋书司马亮传翻译

   日期:2023-06-19     浏览:25    评论:0    
核心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68号锦和中心18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郁敏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WANG LI(王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展开全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威、徐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104145.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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