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编号:2021-99),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投资(成都)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基金一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与自然人王伟、王刚签署了《关于西藏阿里麻米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藏青基金拟以现金14.739亿元人民币向王伟、王刚购买其所持西藏阿里麻米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麻米措矿业”)51%的股权。
公司于近日获悉,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麻米措矿业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目前,藏青基金共持有麻米措矿业51%的股权。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