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华泰保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华泰保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转换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1年12月22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法律文件修订
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拟对《华泰保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不涉及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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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同步更新,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和《华泰保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将在本公司网站(www.ehuatai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021)8021019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