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在重组前2021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内和重组后2021年10-11月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属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7,154.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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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0万元,计入其他收益17,154.86万元,计入递延收益0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