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夏佐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本公司董事夏佐全先生计划于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不超过12,000,000股A股,占其所持本公司A股总股数的比例不超过12.69%,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近日收到夏佐全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当及时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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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完成50,000,000股的新增H股配售及登记,本公司股份总数由2,861,142,855股增加至2,911,142,855股。
夏佐全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上述期间减持的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33.05元/股至302.00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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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本次减持前公司股份总数以2021年11月8日完成50,000,000股的新增H股配售及登记前的2,861,142,855股为准。
注3:本次减持后公司股份总数以2021年11月8日完成50,000,000股的新增H股配售及登记后的2,911,142,855股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夏佐全先生减持本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夏佐全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3、夏佐全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夏佐全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系由于个人资金需求,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夏佐全先生声明仍将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不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夏佐全先生所作承诺的后续履行情况。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