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110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学平、吕卫团、崔航、王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727,900股股票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697,191,806元变更为1,657,463,906元,并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新增长宽通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时由长宽通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6日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3点在北京市东城区航星科技园5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展开全文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112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上述议案后经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及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年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中的业绩考核年度。上述议案后经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及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自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其实施工作,通过多次召开内部沟通会议与员工代表沟通认购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且尚未开始购买股票。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自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其实施工作。经与公司员工代表多次沟通,多数员工代表充分认可本次持股计划的初衷,但是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持续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众多员工的收入水平及风险承担能力等主客观条件各有差别,导致继续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难度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五、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项,公司将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政策和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113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39,727,900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议案后经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完成股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9,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7%。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用途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预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股份总数不超过39,728,000股。上述议案后经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与公司员工代表的多次沟通,多数员工代表充分认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但是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持续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众多员工的收入水平及风险承担能力等主客观条件各有差别,导致继续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难度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已回购的39,727,900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97,191,806股变更为1,657,463,906股。具体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将减少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库存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每股收益(注:按规定披露的每股收益计算时需剔除回购股份)无影响。具体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预计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最终具体变动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的影响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注销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股份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117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5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6日
至2022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学平、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及以上股东的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00-下午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5号楼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1月4日下午17:3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5号楼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1183902
传真:010-52206809
联系人:梁京浩
邮箱:liangjh@drpeng.com.cn
2、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111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21年12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114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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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4,797,507股,并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32,394,299股增加至1,697,191,8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32,394,299元增加至人民币1,697,191,806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39,727,900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97,191,806股变更为1,657,463,9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97,191,806元变更为人民币1,657,463,90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存在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券持有人的申报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和程序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5号楼3层公司财务部
2、申报日期: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31日
3、现场申报登记时间:工作日的9:00-17:00
4、联系人:李慧
5、联系电话:010-5220683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115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4,797,507股,并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32,394,299股增加至1,697,191,8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32,394,299元增加至人民币1,697,191,806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39,727,900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97,191,806股变更为1,657,463,9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97,191,806元变更为人民币1,657,463,90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116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长宽通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宽通服”)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4,797,50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104,099.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0,895,900.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008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川财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订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和公司债券等)。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为便于公司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长宽通服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除增加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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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加长宽通服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为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更加有力支持。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使用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针对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公司拟安排全资子公司长宽通服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长宽通服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拟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与公司现行已经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无重大差异。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履行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长宽通服为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