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日期明确后,及时披露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安排公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盛虹,股票代码:000301)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将于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日停牌,在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