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693,608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35%减少至6.3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正泰电器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8,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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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正泰电器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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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正泰电器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正泰电器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