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利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32,38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00,000股。2020年6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4,000,000股增至124,800,000股。
2021年4月23日,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87,670股后的122,712,33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9,084,932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73,884,93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投资者张建军持有的首发后限售条件股份数相应增加为1,332,381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类型为公司2020年向张建军1名认购对象发行的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
认购对象张建军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鉴于限售股票可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1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假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2月20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张建军,上述股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三利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认购的三利谱股票,也不由三利谱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对象所持的限售股份达到股份解锁条件。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展开全文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32,3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