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贷款3,3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光伏公司申请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就前述贷款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需要以部分知识产权向金融机构等提供质押担保,高新投担保公司要求公司就本次事项向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反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光伏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签订《华润信托新润10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300万元。根据该贷款合同,高新投担保公司与光伏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书》,约定高新投担保公司为光伏公司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履行与华润信托签订担保合同。根据《担保协议书》,高新投担保公司与华润信托签订《华润信托新润10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之保证合同》,高新投担保公司同意为光伏公司与华润信托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3,300万元。公司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单位)》,同意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的前述担保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本次反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范围之内,无需履行新的审批程序。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保证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3、保证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4、保证期间: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2,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1,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0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华润信托新润10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
2、《担保协议书》;
3、《华润信托新润10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之保证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单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