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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野马分鬃怎么读

   日期:2023-06-16     浏览:38    评论:0    
核心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MEGCIF Investments 6 Limited(以下简称“MEGCIF”)持有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1,661,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1%(以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2,894,226,868股计算)。截至2021年12月13日,MEGCIF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6,094,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8%(以2021 年12月 13日总股本2,894,280,699股计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42)。MEGCIF拟自上述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8,942,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2、截至2021年12月13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MEGCIF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6,242,000股,约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9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注:1、上述持股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上述“减持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2,894,226,868股计算,“当前持股比例”以2021 年12月 13日总股本2,894,280,699股计算。

3、减持计划披露后至2021年12月13日,MEGCIF通过大宗交易减持9,325,000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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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MEGCIF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MEGCIF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MEGCIF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本次权益变动是指MEGCIF持股比例从7.53%降至6.08%。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股东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上述“减持比例”以公司2021年12月13日总股本即2,894,280,699股计算,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5、上述减持股份加上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MEGCIF的持股比例合计减少1.45%。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2021年11月4日总股本2,881,063,514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1年12月13日总股本2,894,280,699股计算。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MEGCIF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晶科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可能导致相关股东权益发生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102351.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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