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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没组词mo

   日期:2023-06-16     浏览:42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4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4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关联董事周忠国先生、楼水勇先生、李振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周忠国先生、楼水勇先生、李振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周忠国先生、楼水勇先生、李振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

展开全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4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4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情况,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4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担保等金融服务。

2、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忠国先生、楼水勇先生、李振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董学思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 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 年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904.83 亿元,负债 799.32 亿元,所有者权益 105.51 亿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20.52 亿元,净利润 11.18 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款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情况:存款、贷款、结算以及财务公司可提供的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其他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对各项服务的定价见“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3、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双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总资产的70%(含)。

4、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5、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公司按《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之后,公司、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

6、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金融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的公司的独立性。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4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公司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97,600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100,160,7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9 年 8 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 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 号”。

2、公司于2019 年 10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5月26日,公司将“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5、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9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予以结项, 待该项目应付未付款(主要包括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完毕后,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存放于公司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等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91.5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如下: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相关审核与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27,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2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4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允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原为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15 年吸收合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体团队后,更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8年-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2018年-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孟红兵,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8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能源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工作 2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3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能源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7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俊,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4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能源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工作 13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和项目合伙人孟红兵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孟红兵、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文件;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4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1年1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须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议案1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 杨欢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

2、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102335.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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