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项目投资拟在玉环市大麦屿街道GCY065-0109地块,与现有普青厂区毗邻。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 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 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续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该投资协议的签订,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于2021年 12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现有普青厂区毗邻地块进行投资建设,预计新建四层标准厂房两栋、宿舍楼1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 地址: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中路
公司与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 乙方: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大麦屿街道GCY065-0109地块建设项目(暂定,以正式立项为准)
(三)项目内容:
展开全文该项目拟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8.8224 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最终以招拍挂公告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预计新建四层标准厂房两栋、宿舍楼1栋(最终以经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约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五)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麦屿街道GCY065-0109地块,与现有普青厂区毗邻。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及土地面积以公司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计划于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本次项目建设周期在36个月之内。
(七)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尽快竞得该工业用地,乙方需在12月16日前缴纳项目保证金850万元,该保证金于乙方竞得土地后90天内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参与竞拍而未拍得土地,该保证金于土地招拍挂结束后30天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方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等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用地;
3.甲方将供水、供电、排污管网、道路等市政设施配套到该宗土地的红线范围外侧;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乙方自行承担宗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管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相关建设要求须符合国土部门控制性详细规划;
3.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缴纳项目用水、用电等安装费用;
4.乙方应完成协议中的投资规模、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开工和竣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内容规定进行处罚。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约定,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及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说明和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现有普青厂区毗邻地块进行投资建设,能够将新地块一并纳入普青厂区,两者形成一个整体,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生产制造和物流布局,从而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综合竞争实力。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以及实施进度尚存不确定性。后续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