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等相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江特电机”(证券代码:002176)进行估值调整,按照19.40元/股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江特电机”后续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行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