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和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0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052.9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1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1.2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5.93%。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增加会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和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0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052.9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1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1.2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5.93%。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增加会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投资者应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