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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何评价李鸿章

   日期:2023-06-13     浏览:45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10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10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10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开全文

● 投资标的名称: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28,560万元

● 本次增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等比例增资,增资前和增资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51%,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新能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新能源科技”)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为了加快胜华新能源的发展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同意胜华新能源科技对胜华新能源增资28,560万元。

ENCHEM Co.,Ltd.为持股胜华新能源49%的另一股东,对胜华新能源增资27,440万元。

本次增资为胜华新能源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等比例增资,增资后胜华新能源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到58,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370500MA3C5PGC93

3.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人代表:贾风雷

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

7.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8.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架构: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备注:审计数据由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一方(下称“未出资方”)未缴付或拒绝缴付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本合同及章程确定的该方增资份额时,另一方(下称“出资方”)有权(但非义务)代替未出资方缴付该出资。如果出资方行使该权利,代替未出资方缴付增资的或仅由出资方已出资的,未出资方在90日内未偿还出资方的垫付资本金,双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应作相应调整。

2.合营公司之前会计年度的任何未分配利润可与相关会计年度利润一同分配。合营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股东会决定分配利润的,按照合资双方实缴的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3.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本合同及章程规定,双方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部分享有优先购买权(但非义务)。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胜华新能源科技对胜华新能源进行增资,为胜华新能源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有利于胜华新能源加快项目建设的进程,提升胜华新能源的资金实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胜华新能源科技持有股权比例仍为51%,胜华新能源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1.资金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49,700万元,应收票据58,800万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本次增资为胜华新能源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本次增资可能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

2.胜华新能源的经营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胜华新能源产品的需求,进而影响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胜华新能源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101181.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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