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4,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8,800.00万元,上述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上述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254.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38,546.00万元,已于2020年4月15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 371ZC009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三方监管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鲁联新材料有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及其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另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订外币《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募集资金的专户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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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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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