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年9月28日,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轮渡”),以18艘船舶及其附属设备和广东徐闻海峡航运有限公司的29艘船舶及其附属资产共同出资设立琼州海峡(海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开展琼州海峡客滚轮运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57)。
海峡轮渡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33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与广东徐闻海峡航运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