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社保缴费标准,珠海公积金代买,珠海社保代缴机构
珠海人社局获悉:社会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1、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吗?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在待遇领取地申请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2、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的条件是什么?
答:本市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待遇领取地属本市的,可以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延续缴费。
3、省内户籍人员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吗?
答:省内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如最后参保地为我市,且达到退休年龄前曾在我市连续缴费满5年(含)以上的,可以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延续缴费。
4、省外户籍人员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吗?
答:省外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如属于以下情形,可在我市申请延续缴费:即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前在我省参保,最后参保地为非户籍所在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在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且我市是省内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
5、港澳台居民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吗?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延续缴费:
(一)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且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的,确定我省为待遇领取地,参保人省内最后参保地为我市的人员;
(二)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其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在我省,参保人的省内最后参保地为我市的人员;
(三)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我省且我市为省内最后参保地,参保人申请在我市继续缴费的人员。
据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376元,上限调整为20268元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720元,上限调整为17565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720元,上限调整为17565元
四、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376元,上限调整为16878元
五、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376元,上限调整为16878元
办理珠海社会保险代缴公司简介: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8年的发展历程,走在行业的尖端,10多年的品质使我们获得10多项荣誉,350多个网点遍布全国各地,覆盖中国大陆所有31省份及广东省内所有21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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