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其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二是其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据第二次水土流失普查结果,全国水土流失面积高达365万平方公里,其中水蚀面积高达165万平方公里,风蚀面积191万平方公里,水蚀风蚀交错带26万平方公里,有很多地方还存在大量的重力侵蚀。三是其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公共安全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四是其群众性,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
水土保持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用问题,既是自然科学,也是社会科学,既注重于经济发展,更关注生态环境,既要有辩论思维,又要考虑政策法规。从人与自然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和谐共处,才是水土保持的至高理想。泥沙增多既降低河流质量,影响水生物活动,又作为污染物的载体,提高污染的浓度与防治的难度。当然,这既是很高的要求,也是很艰巨的任务,既限于科技水平,也限于政经条件。但是只要我们努力研究,积极争取,总有一天能够达到或部分达到这一艰巨而伟大的战略目标。
水土保持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水土保持规划包括对流域或者区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作出的整体部署,以及根据整体部署对水土保持专项工作或者特定区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作出的专项部署。这些原则主要有肚口的大小,集水的面积,大坝的坝址,以及地质是否良好,根据浇灌区的高与低,是否有足够的使用建筑材料为保障,在附近是否适合挖溢或是淹没的损失有多大。水土保持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征求和公众的意见。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对于水利工程师在进行施工时,必须要考虑到水土保持工作,那么,水土保持有什么措施呢。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处财政处、国务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处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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