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社保代缴,江门社保挂靠,代交江门五险一金,江门工资代发,江门劳务派遣公司,江门人力资源外包,代缴江门职工社保
骏伯公司可为企业、公司、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办事处及代表处办理社保、公积金、申报个税、劳务派遣等人事外包业务,有需求请致电钟小姐13535584783(微信同号)详聊!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案例:沈某在一家农家山庄从事安保工作。2015年3月4日,本应晚12点下班的沈某却于晚上10点50分提前下班回家,在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
经交警大队认定,沈某不负事故责任。沈某家属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认定沈某为工亡。
农家山庄认为沈某无视公司劳动纪律、提前离岗发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不应认定为工亡,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本案经一审、二审及高院裁定,工伤认定决定得到维持。
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沈某早退后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实践中,考虑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认定上宜采取相对宽松的标准,工伤职工是否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不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
职工一定时间范围内的迟到早退行为,虽然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但并未达到故意违法的过错程度,不应影响上下班途中工伤情形的认定。
因此,沈某从工作单位回家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客观事实,仍应视为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下班途中。而且,其本人不负事故责任,故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
一、如果贵司是以下情况,请联系我:
1、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投保在总公司,员工享受不方便,满意度低,离职率高;
2、公司小,人员专业性不够,人员成本高;
3、公司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人员需要经常往返社保局,办理每月的增减员手续,社保基数的申报,还必须经常留意国家的社保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否则不但没能正常操作,又浪费了时间与精力。
4、公司刚成立,没有社保账户,没有人手办理。
选择骏伯社保代理的理由:
1、依托骏伯的全国平台,将人事事务交由骏伯同意管理,轻松搞定;
2、减少事务性工作,把社保缴交、待遇申领等工作交由骏伯管理,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
3、提升员工满意度,解决分支机构员工社保购买地与工作地分离的问题,实现社保属地化管理。
我司介绍: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部)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6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我司专注于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代发工资、猎聘等人事外包工作;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骏伯公司为企业及个人解答各种社保疑虑问题,有需要请致电!
咨询方式: 13535584783钟小姐(微信同号) Q Q:771741347
地址:江门市五福二街四座八层809室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caigou/show-1693.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江门社保代缴,江门社保挂靠,代交江门五险一金,江门工资代发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江门社保代缴,江门社保挂靠,代交江门五险一金,江门工资代发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